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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旧住宅楼加装电梯条件及申办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11/3/1
2008年8月15日
一、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条件 根据区府办协调会议的有关精神,在旧住宅楼外加装电梯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加装电梯所占土地必须属该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2.加装电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3.加装电梯必须符合现行房屋的安全使用、消防和规划要求。 4.由加装电梯申请方将电梯的规划设计、建设情况在小区范围内公示1个月,提出反对意见的不得超过该小区全体业主的1/3,加装电梯住宅楼所在居委会对公示结果的公正性负责并加具意见,业主委员会配合完成。公示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申请方负责。 5.加装电梯的申请者须签订协议,明确电梯的安装、维护、管理等事宜,并对其安全负责。 6.加装的电梯由于不能取得土地权属,所以无法办理产权,今后拆迁时,只能按临时建筑予以补偿。
二、申办旧住宅楼加装电梯项目规划许可的流程 据此,申办在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备齐以下材料送规划窗口办理方案初步审批: (1)申报表;(2)该栋住宅楼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产权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及书面签名同意;(3)申请人关于电梯安装、维护、管理等事宜的书面协议;(4)该栋住宅楼的四至图及原建筑平面图;(5)国土部门意见;(6)加装电梯方案图(包括总平面图及各层平面图、立面图,总平面图应在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并须标明与周边建筑物及道路的关系)。 以上资料均须制作电子文档并刻录光盘一同交规划报建窗口。 2.加装电梯方案如获得初步审批通过,则申请人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将方案征求消防部门意见。
3.按我局审批意见及消防部门审批意见完善后,备齐以下材料送规划窗口办理规划许可: (1)规划审批意见;(2)公示书面结果(居委会加具意见);(3)相关部门审批意见及图纸;(4)符合国家规范和相关部门要求的正规设计图纸;(5)规划审批意见及相关部门审批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须制作电子文档并刻录光盘一同交规划报建窗口。
佛山市城区规划局禅城分局
http://www.ccgh.gov.cn/infomation/readInfo.asp?HMID=HM2006030032&HI_ID=HI201010250001&HI_Accredi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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