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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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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政协关于旧楼加装电梯的建议
发表时间:20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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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佛山市没有电梯而高度超过7层以上的住宅楼,据了解其总面积约占到住宅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2003年7月,广东省建设厅制定的《关于旧住宅增设电梯若干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1999年6月1日以前设计的城镇七层及以上的旧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旧住宅,没有安装电梯的,若具备安装电梯条件的,建议增设电梯。 该提案曾几次被作为政协提案提出过。据了解,市老龄委也就该问题专门提交了报告,在2007年9月6日,冼瑞伦、邓伟根副市长批示由规划局、建设局作专项调查,但至今仅有花园街一单元成功加装电梯的案例。 佛山又是60岁以上老年人群比例较高的城市,在现有的多层住宅上加装电梯,可以明显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是保障老年人的权益的一种具体体现。近年来房价居高不下,已购买了无电梯楼房的居民多数无力再购买电梯楼房。一般多层楼房电梯总造价在30--40万元,按电梯30万元和一梯两户7层计算,平均每户分摊最多不超过三万元。 加装电梯是一项民心工程。由于加装电梯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较多,加装电梯也会引起各层住户之间的矛盾,市民对加装电梯的手续也不完全清楚,使得加装电梯问题一直未能实施。对于加装电梯工程的推动工作,市民一直寄希望于政府部门。如果市政府重视并有一定的政策引导、支持,那么这项工作可以有序的进行。 1.组织相关部门对佛山市7层以上无电梯楼房的数量以及适宜加装电梯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统计。 2、建议市政府根据广东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下发相关的佛山市《关于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成立相关机构协调各方关系,为符合条件的旧楼加装改建提供适当的方便和支持。 3、建议建设局建立“旧楼房加装电梯咨询中心”,每月或每周固定时间对来访市民进行指导和咨询,使申请加装电梯的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 4.加装电梯的费用可采用住户出一部分、电梯企业优惠一点、物业公司利用加高一层出售或其他公共赢利部分分担一点等方式(国内也有部分城市建议政府投入一点),其他维护、使用、管理等费用的分担,都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协商协调解决。关于加装费按楼层分摊的比例可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听政会,最后由专家给出参考意见。 5、允许并促成单位对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房改房进行完善。对于由政府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房改房,由单位组织安排加装电梯工程的实施并组织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政府要逐步拨款加以扶持。对于企业的房改房也由主管部门促成各企业在可能的条件下与各住户协商,筹集资金加装电梯并协调做好运行管理。 6、对商品房可由原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也可以另外招标由其他房地产开发商或电梯公司负责以多种方式为旧楼加装电梯,人大和政府给出政策为这些工程减免税费,以调动开发商的积极性并减轻业主负担。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协商确定加装方案和相关费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楼可由居委会出面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来实施此项工作。 7、为避免不同楼层的住户因利益关系而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出各种不同的改建方案供业主选择,尽量做到使各层楼的业主都能在加建电梯的过程中一定程度地改善居住条件。还要让不同楼层的业主负担不同的建设、运行费用,具体可参考上海、广州等地已经成功加装电梯的案例。 8、考虑到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牵涉面大问题复杂,建议由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老年学学会和市人大政协一起成立一个课题组,对旧楼加装电梯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也可以到上海、广州等地考察学习,提出各种切实可行的方案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时参考。 9、挑选若干不同类型的条件较成熟的旧楼进行小规模试验,取得经验,以完善具体的措施做法,能够在全市推广实施。
http://www.fszx.gov.cn/jyxc/zxtaxd/200902/t20090217_1185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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